商标维权
销售假冒建材,构成商标侵权
日期:2023-04-06 点击数:144
2021年8月13日,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根据移送线索,对XX装饰材料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石膏板和轻钢龙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营业额82424元。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商品的合法来源,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并处以行政处罚。
石膏板及轻龙骨广泛应用于房屋等建筑工程领域,是重点监管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销售假冒劣质石膏板和轻钢龙骨不仅侵犯了消费者和商标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而且给社会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风险,应当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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