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动态
四、扩大联系指导范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定期组织遴选工作基础好、具备进一步培育和推广潜力的地理标志列入名录,逐步扩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范围。对于扎实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并对纳入名录地理标志支持有力的地方将在名额分配时予以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分级遴选确定地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加强分级指导、分类施策、梯度培育,在更大范围探索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五、开展成效统计监测
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纳入名录地理标志作为反映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晴雨表”,重点对反映直接促进产业发展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值、出口额、关联产业(加工、物流、旅游等)产值、从业人员数量、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探索对能够反映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的地理标志产品销售溢价等其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统计部门支持下,建立科学规范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
六、做好经验复制推广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定期通过组织遴选、汇编发布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纳入名录地理标志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创新做法,及时归纳、总结、推广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强基、品牌建设、产业强链、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引导更多地理标志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申报第二批拟纳入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地理标志(申报书和各省推荐名额分别见附件1、2),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综合各地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和对重点联系指导地理标志采取的支持措施情况,确定新一批重点联系指导名录。请于 2023年5月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件(含加盖公章扫描件)以省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