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维权
销售百年字样商品,被行政处罚
日期:2023-04-10 点击数:179
2021年4月20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商行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专柜摆放“建党100周年纪念酒【国宴】”2瓶。经调查,店内仓库共有2箱12瓶同名、同规格、同产地等待销售的商品。当事人只提供该商品的采购票据,没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执法人员依照《特别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建党100周年纪念酒[国宴]”采取强制扣押措施。经调查,当事人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1)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没收14瓶“成立100周年纪念酒[国宴]”特殊标志商品,并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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