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是如何认定抄袭的?
日期:2023-01-10 点击数:290
文学作品抄袭是人类文学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一部分内容。中国古代文学家创作戏曲小说杂剧等,就经常出现雷同相似的情节。直至今日,文学作品抄袭仍是常见现象。在漫长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已经处理了数以万记的文学作品抄袭案件,但在法律上还没有形成明文规定。当前法院判定文学作品侵权,主要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出现下面三种情况其中一种,就面临着被判定文学作品侵权的可能。
文学作品的基本要素包括3类,分别是结构、体裁、文字。结构是指文章框架,情节,伏笔等文学作品要素的搭配和安排;体裁是指文学作品的种类,一般包括:诗歌、议论文、记叙文、小说、说明文、散文。文字是指语言表达方式,在文学作品中一般代指作家的文字表达习惯和作品特点。
1.体裁、文字不同,但结构相似。结构相似指的是文章框架、情节、伏笔等作品要素在内容、顺序以及目的上相似。结构相似的作品容易给读者产生共鸣,认为是同类作品,从而分散原作者作品的阅读量,给原作作者造成损害
2.结构、文字不同,但体裁相似。体裁分为7种种类,此类侵权比较明显,即未经原作者同意,将作品换种风格表达出来,例如将小说情节以诗歌形式表达出来。侵权的前提是具有不正当性,如果经过改编者的丰富,后续体裁展现出超过前者没有的特点,则不被视为侵权。
3.结构、体裁不同,但文字相似。在现代生活中,一般一类作家只会创作两三类作品,很少触及所有体裁。部分人抓住这种现象,以类似的文字用不同的结构体裁,让不知情的读者误以为是原作者作品,从而损害原作者的名誉。
以上3种就是文学作品容易认定抄袭的情况。创作者应该在创作时注重独创性,避免与他人作品雷同,笔风相似,降低被判定文学作品侵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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