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日期:2023-02-10 点击数:270
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举证质证是一个很重要的过程。毋庸置疑,作为著作权的拥有者,著作权人事实上应该更容易拥有证明著作权的证据,例如著作权原物,著作权证书等等。那么,著作权人一定负主要举证责任吗?被告又是否该举证呢?
首先,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著作权的举证责任,即没有明确规定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著作权人全部举证以及原被告互相举证。其次,虽然著作权人拥有明显的举证能力,但并不意味着原告的举证能力强。例如,原告是个人被告是专业公司,这样的情况下,专业公司的举证能力可能比著作权人强,其应该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在举证质证时,要结合原被告的举证能力,正确适用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综合判断证据的效力。当遇到不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时,应该及时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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