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犯罪
冒名安装假冒设备,构成知产犯罪
日期:2023-03-21 点击数:133
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甲以知名净水设备公司注册商标的名义,与XX市XX区农牧林水局签订了价值268万元的净水设备项目。未经甲方和中标人同意,甲未经甲方和中标人同意,将低价品牌的净水设备安装在知名注册商标上,伪造乙方中标企业公章,伪造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冒充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在项目指定的设备安装点安装低价购买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净水设备,非法获利65万元。
甲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而且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开庭审理。被告甲被判虚假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款40万元;伪造公司印章,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款40万元,追回违法所得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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