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的专利可以维权吗?
日期:2023-01-11 点击数:165
申请中的专利可以维权吗?
申请中的专利属于还没成立的专利权,没有成立的权力自然不能去维护它。这种情况属于专利的先用权,指在专利产品申请后到专利权之前,他人可以合理使用专利产品,在得到专利权后,专利权人不能对合理使用的人进行诉讼。
但是,法律规定了临时保护期,起到了实质的维权作用(前提是在后续过程中取得专利权)。在专利产品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如果使用者不支付费用,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成立后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规
《专利法》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