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如何满足著作权要求?
日期:2023-02-17 点击数:252
上篇文章我们得出结论:工业产品在外观设计到期后,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申请著作权进行保护,那么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得到著作权呢?
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了工业产品获得著作权的申请。申请通过的情况都是类似实用新型的著作权。在下文称为实用作品。
如何认定工业产品构成实用作品?
目前,实用作品作为美术作品明确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对于实用作品的定性,大部分有了共同看法。详细案例,可以参考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第28批指导性案例。该案例明确了实用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方法以及具体内容。通过案件的判决可以看出,具有独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可复制性,且艺术性与实用性能够分离的工业产品,可以认定为实用作品,并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保护的实用作品必须具有艺术性,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实用作品的艺术性而非实用性。
(一)保护范围和方法
我国著作权法近年来没有太大变动,因此并没有明确“实用作品”这个类别。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实用作品作为美术作品进行保护。最高院指导案例明确实用作品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即在满足独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可复制性,且艺术性与实用性能够分离的条件下认定为实用作品,作为美术作品保护。
(二)保护内容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指出“实用实用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艺术美感部分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 上一篇:司法实践中工业产品的著作权保护窘境
- 下一篇:工业产品的著作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