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伪造专利行政处罚
日期:2023-03-14 点击数:225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8日,XX省XX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X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网店首页拥有23项专利和9张图片。初步核实发现,同年1月18日,18份专利证书的内容信息不真实,立案调查。
经调查,2020年12月,当事人开始在其网店“XX省整形外科协会医院”首页上传23项专利证书,声称其拥有23项专利,其中5项专利证书内容真实,5项专利由当事人伪造,13项专利被篡改。自2020年8月起,上述伪造变造后的专利证书也在其走廊、咨询室等场所展示。
当事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根据《专利法》(2008年修订)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案机关处以19万元罚款;根据《广告法》、《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订)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和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处以11.39万元罚款。
【专家点评】
案件处理程序正确,法律适用正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力。教育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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