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XX公司在官方账号“举办抽奖活动。参与者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比如转发朋友圈邀请他人报名,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抽奖机会。甲和他的妻子赢得了最后一个奖项,但在获得奖项后,他们发现奖项与发布的图片不一致,与预期有很大的差距,所以他们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经调查,该局认定该公司的奖品宣传页面没有明确奖品的价格、品牌等具体信息,导致消费者对奖品的实际价格存在差异,与预期存在差距,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因此责令停止和罚款。XX公司认为其活动不属于有奖销售行为,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内容】
区法院认为,XX公司举办的抽奖活动不是公益活动。虽然参加抽奖的人不需要支付费用,但他们可以通过个人信息获得抽奖机会。虽然活动不以消费为前提,但目的是扩大公司知名度,宣传商品或服务,利用参与者注册信息,转发朋友圈获取流量,探索潜在客户,获得更大利润,本质上是一种奖励销售活动,可能对竞争秩序、消费者利益产生不当影响,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制约。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XX公司彩票活动属于彩票销售,因此判决驳回XX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价值】
本案涉及互联网服务中奖销售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经济的背景下,奖励销售产生了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不限于实际交易和支付对价,奖励对象也不限于实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与普通奖励销售不同,本案涉及的奖励销售行为没有实际的产品销售或服务,但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群体,组织微信彩票活动,明确要求参与者填写个人信息,转发其微信文章也可以获得额外的彩票机会,实际上是宣传其微信公共账号,提高知名度,获取流量,吸引客户。在此前提下,组织者设置的奖品类型、奖品兑换条件、奖金金额或奖品等信息应清晰明了,实际奖品应与发布的图片一致,否则将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利益。本案判决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为基础,确定微信彩票活动的流量,获得竞争优势属于奖品销售,支持行政机关不明确奖品信息,实际奖品与图片不一致,欺诈消费者奖品销售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处罚,建立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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